这一期我们先来看两则关于“偷”字引发纠纷的材料。
材料一:某校之前处理了一次跨年级纠纷事件,初中的学生拿了高中学生的球拍,用了后有破损,事后高中生认为不打紧,但是初中家长对于高中生所描述的“偷了我们的球拍”感到不快,认为他们儿子的行为不能叫“偷”,闹到了初中班主任那边,初中班主任报告给初中德育处,初中德育处报告给高中德育处,最后的解决措施为:双方家长的纠纷以后找双方班主任直接对线解决。
材料二:网传一则新闻,一孩子偷拿了水果店的桂圆边走边吃,店员当面说孩子偷桂圆,家长勃然大怒将此事曝光,却反被网友围攻。家长当时表示,她可以贴钱,但是不能说孩子偷,拿几个龙眼算偷吗,店内不也有试吃项吗。最后店长处理:店员处理存在过失,但是孩子的行为也不对。
本期机器鼠就尝试分析一下学校处理关于“偷”字引发的纠纷事件和网上孩子边走边吃引发的母亲与店员之间关于“偷”的纠纷这两起事件。
两起事件背后都隐藏了家长对孩子“偷”的敏感,即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被定性为小偷,确实,谁会希望自己的子女是一个小偷呢?实际上,家长也是知道这个“偷”的“含金量”的,在家长眼里,偷即是品行的极度败坏、是后续恶行的兆头,这是一个正确的认知,有了这个认知,家长便会对孩子行为进行严密监视,甚至对任何关于孩子不良行为的舆论非常敏感,由此可以理解家长为什么对于孩子“偷”的极大抵触心理。
我们并不知道孩子回家后家长是否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家长对于孩子行为的辩护、对于“偷”的定性的否认,本质上这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心理。的确,如今青少年心理问题高发,哪个家长不害怕心理问题降临到自己孩子身上呢?因此家长尽自己所能在外保护孩子的尊严,以此避免一切可能的刺激物。家长的保护是必要的,这保全了孩子健全的心灵,毕竟将他们暴露于社会的严酷实在是太早了,他们的心灵还不足以健全到直面社会的严酷。另外,这给予了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人长大过程中是要不断试错的,对错误的包容则给予了他们继续试错来知道对错的动力。试错并不是错,不试错怎么知道错呢,因此将孩子的一次试错过程定性为“偷”是否有些重了呢?
然而,家长需要反思一下,孩子出现这个行为是否是因为家庭教育的不完善抑或是一味的溺爱造成的呢?可能在某些家庭中,孩子会认为拿些东西吃是没问题的,这个行为我在住宿生活中是有所发现的,我的一个室友嘴馋,会在其他同学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人家零食吃,被发现后就说“这是我朋友的”“都是自家哥们”,显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问题,反而有理所当然之意。问题就在于,人家真把你当朋友、当哥们了吗?目前是同学关系,大家也不计较,但如果在社会上惹错了人,后悔都来不及。同样的,孩子会将这个想法延展到其他事物,认为拿一点不是自己的东西不会出问题的,这时,家长就应该追溯一下孩子出现这个行为的第一次,比如说孩子第一次多拿了餐厅的免费用纸却夸奖了他而不是制止这个行为、孩子第一次在地上捡到五元钱却将这五元钱奖作零花钱而不是让他寻找失主,这种错误的奖励机制在潜意识中助长了孩子拿取非己事物以为己用的思维,认为这些损人利己的行为是没有错误的,所以,在物品的主人找到他、斥责他的时候,可能他的第一反应会是一头雾水再是感到无所适从的羞愧而不是立马感到羞愧,可是在物品主人找到他之前他不会有负罪感,毕竟他并不知道这是错误的行为。
另外,在某些家庭中,孩子尤其是独子被捧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其父母会满足这个家庭的唯一继承人的一切需求,这种溺爱会让孩子产生全世界都围着自己转的错觉,因此他会视拥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为理所当然,甚至会认为“拿你的东西怎么滴”,那么,当他走出家庭的皇宫、当他发现别人不会满足他的需求时,他是否会被现实的残酷当头一棒呢?这些温室里的花朵肆意地享受着温室带来的适宜的生长环境,当抽离了温室后,才发现自己禁不起温室之外的严峻环境。
其实,社会是很严酷的,有时候根本就不近人情,在家长看来,孩子只是犯了个小错误,但是在社会看来,孩子确实在法律意义上犯了偷窃罪。生而为人,我们在情感上确实认为孩子被定性为“偷”太不人道了,然而我们也很无奈,我们也知道在理性上这个行为被划分在偷窃的范畴内。所以,与其费尽口舌为孩子的行为辩护,不如趁早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早告诉他未经允许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这样的话孩子就会将自己的东西和他人的东西划清界限,也就不存在“偷”字引发的纠纷了。
好了,本期机器鼠胡扯人生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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